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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 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 东莞塘厦律师   http://www.jjgzmls.cn/

 黄晓林,现执业于广东泽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听说在某家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某某股东有虚假出资的情况。很多人都以为虚假出资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上虚假出资是需要追究法律的。那么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虚假出资会不会构成犯罪


  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发起人可以采用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出资方式当中的任何一种进行出资外,其他股东都不得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资,而只能以货币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必须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划清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行为人虚假出资如果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由上可知,虚假出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的。


  三、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有哪些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内容。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构成虚假出资的情况,导致出现自己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况。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并不是在什么公司或是组织中都有的,这个跟公司或是组织的性质以及规模决定的,那么对于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来说,职责肯定是与其他的有些不同的,这个都是会有些差别的,那么对于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来说又需要履行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一、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二、监事会的人数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公司法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


  三、监事会决议有什么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监事会,主要的职能就是对公司的各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在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样的权力的,因为主要的权力就是在股东或是董事上。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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