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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银行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3年1月28日 来源: 东莞塘厦律师   http://www.jjgzmls.cn/

 黄晓林,现执业于广东泽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二手房银行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

  二手房在市场买卖越来越频繁,但由于各银行政策收紧,许多银行规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贷款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二手房银行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二手房银行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

  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三、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评估价与高贷款额

  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银行在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高贷款额度。

  2、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

  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通常会很容易被借款人忽略,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

  3、贷款成数和利率

  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结清后方可使用。

  4、还款方式的选择

  银行现在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各种还款方式是针对不同的客户分别推出的,例如等额本息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等额本金适合那些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借款人群,此还款方式相对于前者更能节省利息。还须提醒借款人的是,不要为了节省利息而选择不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此外,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要结合自身现有的还款能力,月供额一般以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为宜。

  5、贷款银行的选择

  如果借款人选择的是常见的房贷产品,那么好综合考虑各银行的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因素来选择。当然,服务质量等软性条件也要加以考虑。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二手房银行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的内容,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由的为您介绍我国当前关于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概述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房地产抵押人与房地产抵押权人就房屋、土地抵押事项、内容以及担保的范围所达成的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性质

  抵押合同因主债权合同的设立而设立,因主债权的全面履行而消除。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违约;

  争议解决方式;

  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房地产抵押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1、《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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