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律师
-黄晓林
首页
律师介绍
物流诉讼
金融保险
公司股权
交通法规
联系方式
物流诉讼
金融保险
公司股权
交通法规
刑事辩护
权属登记
开发评估
事故处理
抵押担保
事故赔偿
合同纠纷
刑事法规
婚姻纠纷
物流流程
1582091863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何种情况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2日
来源:
东莞塘厦律师
http://www.jjgzmls.cn/
债务,合同,终止,义务,权利,提存
何种情况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东莞塘厦律师
律师:
黄晓林
[广东]
广东泽声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82091863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jgzmls.cn/art/view.asp?id=862061321646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塘厦律师
- 黄晓林
全国服务热线
1582091863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