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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评估收费具体标准

添加时间:2017年9月13日 来源: 东莞塘厦律师   http://www.jjgzmls.cn/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标准是:

  ①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按5‰的费率计收;

  ②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按2.5‰的费率计收;

  ③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1万以上至2000万的,按1.5‰的费率计收;

  ④房地产价格总额在2001万以上至5000万的,按0.8‰的费率计收;

  ⑤房地产价格总额在5001万以上至8000万的,按0.4‰的费率计收;

  ⑥房地产价格总额在8001万以上至1亿的,按0.2‰的费率计收;

  ⑦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亿以上的,按0.1‰的费率计收;

  例如:房地产价格为1600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

  100万*5‰=0.5万元

  (1000-100)万元*2.5‰=2.25万元

  600万*1.5‰=0.9万元

  合计收费=0.5万+2.25万+0.9万

  =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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