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开门做生意,谁料竟来了不速之客,试戴上金项链后拔腿就跑。近日,犯罪嫌疑人陈充因抢夺罪被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后,陈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5年7月4日,当天天气阴沉沉的一直在下雨,南桥商业街上的一家金店里没有什么顾客,下午两点半,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平头男子进门了。
该男子名叫陈充,今年29岁,来沪务工人员。陈充进门后径直坐在了金项链的柜台旁,顺手将自己的雨伞放在凳子上,把包放在柜台上,对店员王艳说想买金项链。王燕看到生意上门,热情的为陈充挑选了一条黄金项链,帮他戴上。陈充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表示想换一个试试,王燕取下陈充脖子上的那条,又重新为陈充挑了一条戴上。陈充又说,想把两条一起戴上比较一下,对于陈充的要求,王燕也没有多想就把先前那条也戴在了陈充脖子上,谁料,照着镜子看的陈充突然拔腿就跑,伞也不拿的冲进了雨中。
当王燕反应过来追出门去的时候,陈充已经不见了踪影。
跑出金店的陈充马上换乘公交车一直坐到了周浦镇,下车后就赶紧找了两家黄金回收店用自己弟弟的身份证销赃,赚来1.8万元,随后又用弟弟的身份证登记宾馆,没过两天就被抓获归案。
据警方调查,这已经不是陈充第一次作案了,经查明,2015年3月9日、3月16日、4月15日,陈充在江苏省昆山市以同样的手段在三家金店作案,共抢得约11万元黄金项链五根。
检察机关认为,陈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经